第三百十四章 洪帮的来客

何云松和欧梦琪的婚宴在凤来大酒店热热闹闹地进行着,到场的人,要么是何云松的亲朋好友,要么就是欧盛的亲戚好友,每个人都为这对新人喜结连理感到高兴,席间,每个人也几乎喝得酩酊大醉。

作为新郎的何云松自然难避免被灌酒了,一人一杯,就算何云松酒量再好,也不得不求饶了,大家兴致阑珊,也就不再为难他了,就各自回到各自的座位,继续与其他人斗酒了。

亡灵天煞那帮武痴般的人物哪里会有兴趣参加这种婚宴,就没有过来,不过虐等义魂的成员倒是喜欢凑点热闹,以虐为首的一届核心成员几乎全部到场了,莫铭担心他们喝醉酒会闹出事端,特地安排他们坐在一起了。

当然,以莫铭在威慑力,量他们也没有担心在何云松的婚宴上闹事,这不过是防患于未然了罢了,毕竟酒可是害人的东西,喝醉之后做事情可是没有多少理智的。

莫铭带着慕容恋等众女与何云松坐在了一起,在座的人皆是何云松最亲近的人,欧盛也在其中,对于莫铭的名声,他可是听闻已久,一直想要见见这个让南华市翻天覆地的人物,今日一见,欧盛就逮着莫铭不放了,边喝酒边聊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对于欧盛唠唠叨叨的问题,莫铭显得相当有耐心,就算以前没有过交集,单冲他是何云松的岳父这一点,莫铭也得对他礼敬三分。

“莫铭,前几日南华市的拍卖会上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南华市的那块地皮,你已经用一千五百亿拍到手了,接下来,你是打算建住宅区呢,还是建娱乐城呢?”欧盛喝了不少的酒,微微有些醉意了,脸上有些涨红。

莫铭一听,立刻就明白过来了,欧盛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刚才闲聊了那么多事情,目的就是为了拉近彼此间的关系,现在这个问题才是问题。

从他的问题看来,欧盛是希望借着何云松这层关系在西区那块地皮上谋求一些利益,毕竟是生意人,欧盛的脑子里无时无刻都想着从何处获得利益。

“南华市那块地皮我并不打算用于挣钱的用途,毕竟钱再多也只是一堆数字,犯不着每天跟它较劲,我花费那个价钱去购买,只不过是想建一个窝罢了,我游荡太久了,也该是时候找个码头停靠了。”

莫铭语气平和地说了一句自身的感受,再看看身边的三位绝色佳人,心里幸福洋溢,毫不掩饰的浮现在脸上,似乎眼睛都在笑了。

感受到莫铭那深情款款的目光,三个女人脸蛋立刻有些粉红了,心里即是欢喜,又是羞赧,皆是偷偷瞄了一眼莫铭,倒是一言不发了。

“哈哈,老大,你这肉麻的话都让几位嫂子脸红了!”何云松哄笑道。

众人也是跟着何云松笑了一番,欧盛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今日他本打着入股莫铭西区那块地皮的打算彻底泡汤了,谁能够想到莫铭大手笔买下那么大块的地皮,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家?

“我还以为你是打算在南华市发展事业的,没想到你是打算在这里成家了,改天房子建好了,你可一定要请我过去做做客啊,那么大块地皮,建起来还不得像公园一般?”

欧盛知道打算泡汤,倒是庆幸刚才只字不提入股的事情,人家都不打算赚钱的,要是提出来的话,那他这老脸也是丢到家了。

从这件事情里面,欧盛更是相信那些传闻了,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年并非池中物啊,暂且不说一大笔的钱财何处来,就拿这份一掷千金的洒脱来看,这世界还真没有几人可以相比的。

“那是自然,等房子建好了,我肯定邀请各位去参观的,要是喜欢的话,大可以住下,反正西区那块地皮日后肯定是住宅无数的。”莫铭诚意十足地说道。

在座的人有些即使不是他的亲戚朋友,但何云松与他是兄弟,那这些人自然与他有点关系的,日后西区那块地皮的住房很多,给他们住也无所谓,反倒可以令那里添加多点生气,何乐而不为呢。

“好啊,要是我喜欢的话,肯定会不客气的去住的,反正我快退休了,去那里住下正好可以颐养天年啊,莫铭,到时候你可别不高兴啊。”

欧盛第一个表示要去住下,其实他这句话也就开开玩笑的,他与莫铭非亲非故,就靠着何云松这层关系,他也不好意思去那里住下。

“老大,别忘记你在教堂说的话,留一栋房子给我和梦琪啊,我说真的,到时候我们住的近一些,老了也好聚在一起下下棋什么的。”何云松一脸认真道。

莫铭点点头,道:“这是当然,房子建好了之后,我肯定给你留一栋的,你喜欢就来住,当然,梦琪要是不喜欢跟我们住在一起的话,那偶尔来住上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的。”

“当然是久住啦!”何云松将欧梦琪搂壮中,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走,她肯定不会反对的,是吧,梦琪?”

欧梦琪白了何云松一眼,从他怀里起来,道:“是啦,你想住就住呗,我不反对,呵呵,不过你是鸡呢,狗呢,还是猴子呢?”

“都不是,我是人,你欧梦琪的老公!”何云松微笑道。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青年一脸着急地朝这边走了过来,莫铭一眼就瞧见那青年就是当日被疯马打伤的齐庙,他伤好之后就离开了医院,莫铭也不懂他去哪,真想不到今日竟然这里遇到他。

“云松老大!”齐庙大步走了过来,喊了一声之后,立刻附在何云松的耳朵旁嘀咕了起来。

也不懂齐庙说了些什么,何云松的脸色由开心转变的很忧虑,莫铭看到之后,好奇道:“阿云,发生什么事了吗,看你的脸色似乎很不对劲。”

“咦,你不就是酒吧里的那个人?”齐庙听到了莫铭的声音,感觉到有些熟悉,放眼看去,果真是那晚在酒吧遇到的那个人,不由得好奇道。

莫铭微笑着点点头,道:“是我,你叫做齐庙是吧,那天你伤好之后就不告而别了,我让人找过你,不过一直没有消息,真想不到你又回阿云手底下办事了。”

“照你那么说来,那天晚上我晕迷之后,送我去医院的人就是你了,真是太感激了,要不是你出手相救,我恐怕要给熊狗那帮混蛋打死了。”

齐庙不是傻蛋,从莫铭的话中得知救他就是救了自己的人,想起后来听闻熊狗死亡的消息,再看看莫铭能够与何云松一桌,还称呼为阿云,就大概知道熊狗是被谁杀死的了。

“呵呵,不必客气,那天晚上我听到你为了阿云险些丧命,我总不能够眼睁睁看着你死吧,更何况,我觉得我们两个挺有缘分的。”莫铭对这齐庙好感十足,那晚他为何云松的事情可以不顾生死,这种重义气的人,莫铭自是看重的。

齐庙不解地皱了皱眉头,道:“有缘?”

“你叫齐庙,我叫莫铭,我们合起来就是莫名其妙了,你说有缘不?”莫铭哈哈大笑道,他的话几乎让附近的人都听在到了,众人不由得大笑了起来。

慕容恋笑得很厉害,估计这样笑下去准要笑抽筋不可,她取笑道:“我还以为世界上就只有死男优的名字古怪,真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与你配对的,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倒是君倩倩和林媛儿有点良心,就算觉得可笑,也只是轻轻笑了笑,不至于像慕容恋这般夸张的,她与莫铭斗嘴斗习惯了,总是忍不住找各种方式找茬。

莫铭狠狠翻了一个白眼,道:“恋恋,你严肃一点,哪里有你这样的,在这种公共诚取笑老公我姓名的,再说了,我的名字,我不觉得有什么古怪的,起码比起杨伟要好听多了吧?”

“好好好,以后我尽量给你面子。”慕容恋适可而止的强忍住了发笑。

齐庙挠了挠脑袋,道:“莫铭老大,你可是我的偶像啊,你的名字我可是听闻好久了,只身一人打拼一百人,并从司徒海的手里逃生,最让我佩服的事情是,后来司徒海的死,恐怕也是你干的吧?”

“去去去,公共诚别乱说话,杀人罪我可担不起!”莫铭教训道,开玩笑,他虽然杀过不少人,但是公开承认自己杀过人,他怕麻烦不断!

“额额,我胡说八道了。”齐庙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这种问题他也是明白不能随便说的,可看到自己的偶像,他内心就有点激动,说话有点没理智了。

莫铭想起刚才的事情,当即询问何云松,道:“阿云,刚才我看你的表情不对劲,是不是发生什么麻烦的事情了?”

“确实是件让人头疼的事情。”何云松苦笑着点点头,道:“我不懂洪帮那帮人打着什么鬼心思,竟然挑选我大婚的日子派人过来,估计是想借机给我个下马威吧。”

听到洪帮派人过来了,莫铭眉头不由得一皱,这个时候派人过来,无非是找麻烦的,就是不懂他们想如何找了,不过既然对方不怕死的过来了,那今日谁给谁下马威,可就难说了。

今日是何云松的大喜之日,就算天王老子来找麻烦,莫铭也不买账!

“洪帮的人现在在哪里,我倒是要看看他们想掀起什么风浪!”莫铭眼神里闪过一丝杀机,一股若有若无的杀气在体内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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