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前程(六)
有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却说余杭的风景,委实堪称天下一绝。那么,刚刚到了余杭的人,一般会做什么?游湖?观景?好吧,或者也有会去逛街的人,然而,逛街,也不是像她那般逛法的。
刚刚到了余杭,弃舟登岸,程与竹便牵了马(一直都没有卖,牵上船一起走的,还多花了五两银子呢),尽捡些荒僻的小巷子行走。骆修文不置一言,即使眉宇间有一丝好奇,依然只是跟在她身后。却见一条小巷的尽头,是一家客栈。
客栈并不大,低矮的二层小楼,破败的木板门,字迹模糊的招牌,褪色缺口的对联——显而易见这家“余杭客栈”的生意并不好,而且是十分、相当的不好。
骆修文看着这间客栈,不自觉的皱了皱眉。程与竹却看着它,怔怔的,然后叹了一口气。
“紫儿,你来这里,做什么?”骆修文问道。
程与竹只是摇了头,并不答话,却伸手去推那院门。
“老掌柜!”程与竹微微扬声,“老掌柜,有客来了!”
原本以为应声出来的会是一个茕茕老者,而出乎骆修文意外的,推开房门出现的,却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而是一个中年男子。
程与竹愣在那里,骆修文于是知道,见到这个人,她也是意外的。
“阿爹在七年前已经去了。”那个中年人说道。
“什么?”仿佛没有听懂一般,程与竹愣愣的反问,“七年前?难道会是七月十三?”
“小娘子认得阿爹?”中年人愕然问道。
程与竹咬了牙,缓缓摇了摇头。她面色平静,站在她身旁的骆修文却发现她身子微微有些椅,伸手去扶住她的手臂。她闭了闭眼睛,仰了头,一口气才转过来。然后,她问道:“小女子想和夫君一起在这里开一间茶馆,不知大叔可有意将客栈盘出么?”
“小娘子想接手这间店?”中年人反问,在得到程与竹肯定的点头之后,说道,“五十两银。”
五十两银?骆修文不用仔细看,便知道这客栈最多只值二十五两,还只是买下这块地方。如果真要接手的话,少不得要重新装潢,以这客栈现在的状况,几乎就等于要重新盖一栋楼了;何况,从地段上看,这客栈的位置并不好。料想以她的手段,多半用不到花二十五两,最多只要二十两就可以盘下了吧。即使只是二十两,也足够让这么一个普通的农家衣食无忧的活上两年了。
而又一次出乎他意料的是,程与竹竟然没有多说,只是点了点头,从怀里取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交到那位中年人手上:“大叔,就算是收下了银票,也不用急着搬走,我们……还要收拾。”她说完,转过头去,“尘,我们就住这里吧。”
一家外表破败有如荒弃的土地庙一般的客栈,客房会舒服到哪儿去?
骆修文看着所谓的“上房”里蒙了厚厚灰尘的桌椅板凳,满是茶垢的茶壶茶碗,以及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粗布被枕帐褥,不觉又皱了眉。说心里话,他觉得即使露宿荒野,说不定都比在这客栈里过夜要舒服——至少没有这么重的潮湿发霉的气息。而程与竹居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将被褥抱到院子中的衣架上,然后烧了热水,仔细的刷洗着桌上的茶壶。骆修文见她如此,也只得认命的绞了抹布,擦拭桌椅板凳。
经过了好一番折腾,甚至没有来得及吃午饭,清扫工作才算是告一段落。骆修文看着两人收拾完的房间,终于觉得勉强可以住下了。
看着院中拿着竹竿敲打着被褥的程与竹,他忽然有种不知说什么好的感觉。被子上的灰尘,随着竹竿的抽击一阵阵腾起,浓郁到甚至模糊了程与竹的身形,而她的神色却很平静,自然到仿佛她一个一向爱洁的人,京城里最富盛名的茶楼的老板到这样破败的一个小客栈来晒脏兮兮的被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接着他就看到那个女子从竹竿上掀下被褥,抱在胸前摇椅晃的往回走。
他看着她进了房间,仔细将褥子铺平整,然后浅浅的笑,骆修文觉得,自己实在是笑不出。
她那原本鹅黄色的衫子已经变作了土黄,而且长发也凌乱了,比他见她的任何时候都要狼狈。
“尘。”程与竹笑,“已经下午了呢。晚饭要出去吃,还是在这里?”还没有等他答话,她便又说道,“就在这里吧。”说完她便站起身来,从包袱里捡了一身白底蓝花的布衫,下楼去了。
行走江湖行走江湖,人在江湖,要的就是这“行走”二字。否则,离开了熟悉的故乡,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又是孤身在外,日子便不是一般的单调难捱。
骆修文现在并不觉得日子难捱,此刻,他脑子里很混乱。听口气与好像是做饭去了,房间里面只得他一个人,正好让他有机会可以好好地想一想。这几天和他同行的与是一个名捕其实如假包换的女人,而之前的五年里,和他同食同宿的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子。这两个“与”会是同一个人吗?按常理来说,当然不是。就好像公鸡和母鸡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只鸡一样简单。可是,与是一个可以用常理来揣度的人吗?很显然也不是。那么,到底那一个与才是真正的他(她)?男子?女子?坚强的?软弱的?强硬的?柔和的?精明算计的?大方豪爽的?与和这里的掌柜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一口就能说出老掌柜的忌日?七年以前,在这个客栈里面,究竟发生过什么?不考虑还好,一动脑子,骆修文只觉得整件事情务必混乱——比一锅粥还要混乱。
而在骆修文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太阳已经斜斜西沉了。门板轻响,却是程与竹端了饭菜进来:“尘,要开饭了。”
骆修文循声望去,却见程与竹一身白底蓝花的衣裤,头上包了一块青色的头巾,长发用红头绳编了一个麻花辫绑在背后,一副乡野村姑的打扮。她手中的大托盘里摆了一坨泥块,一碟黄瓜,一盘小白菜,一盘红烧肉,一大碗蛋花汤,还有两碗白米饭。
这世道实在是太神奇了!骆修文惊奇的想。那个一身宝蓝色长衫玉树临风的潇洒男子,不过几日的时间,就已经成了眼前这个俏丽的村姑?叫他如何想象,那只拈惯狼毫笔握惯流光剑的修长的手,是如何拿着菜刀切菜的?
“这……都是你做的?”骆修文听到自己的声音这样问道。
“怎么,不像?”程与竹依然笑,却已经麻利的把饭菜都摆好了,说道,“没见过我做饭么?来尝尝我手艺如何。”
在胜京的时候,茶楼里面的伙食问题自然有总管林洪张罗,哪里轮得到身为东家的程与竹下厨?至于手艺如何么……这是个有待商榷的问题。
那盘凉拌黄瓜的刀工非常不错,黄瓜丝粗细均匀,长短合适,看得出做菜的人手上的准头实在很了得,嗯,与的剑法么,那当然是相当不错的,只不知道味道如何;小白菜青翠欲滴,却怎么看怎么像是忘了加酱;红烧肉么……看起来很正常,就是块小了点,与原本打算做的是红烧肉馅,还是红烧肉酱?这个一样值得考虑;蛋花汤很均匀,难不成是用了芡粉?最后,那坨泥块是什么东西?难不成是传说中的观音土?这个吃了会死人的!
骆修文还在想着,却见程与竹已经开始动手炮制那坨泥块了。敲掉硬壳,里面是一块包的严严实实的荷叶;爆开荷叶,里面露出的,是一只已经烤成金黄色的,皮上流油的鸡。程与竹从大托盘里拿起切肉的匕首,只几下,便熟练地将那只鸡分成了碎块。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很有名的叫花鸡?”骆修文楞了一下,“紫儿,你怎么会做饭的?”
程与竹笑:“先吃完再说。尘,中午也没有吃饭,难道你不饿么?就算你不饿,我也饿了。”说这话的时候她已经坐下,没有丝毫形象的抢了一块鸡翅膀扔到自己碗里。
惊艳。原本骆修文以为这个词只能用在美人身上——比如那一日登台跳舞的与,但此刻,他却只想把它用给那只叫花鸡。
从来没有做过饭的与会有那么好的手艺?确切的说,根本不用亲自下厨的一品茶楼的东家,竟然会做得一手好菜?这个很值得怀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