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成全自己

唐樱沉吟几秒,上前坐在了廖子君的身边,子君闻到她身上有着干花的香水味,山水小镇的气息。唐樱说,“不管摘果的人是谁,那棵树总是你种下的……这两天,我看过他的通话记录,他联系了厂家,想要订制一只假肢,他太想为你做点什么了,他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我……可我不愿放弃,我老想着,等我和他结了婚,过了大半辈子,他会有一丁点喜欢我的……

子君姐,你的右腿,还有你的脸,我只能说很遗憾,也许你除了他,就没有谁可以依托了,但我想告诉你,其实我也是……我想不出还可以去爱谁,所以我不甘心把他让给你,真的不甘心……”

廖子君撑着拐杖起身走到一边,不想和唐樱挨得太近,嗅着年轻女孩独有的芳香,会衬出自己身上只有难闻的药涩和书墨味,“唐樱,即使你肯让,我也是不会接受的,我这么说,你听懂了吗?”

“你不接受,他就会是我的吗?”唐樱自嘲,忽又铿锵道,“我甘不甘心是一回事,可他心里如果注定只有你,又是另一回事……子君姐,事已至此,我恳请你回心转意,别再那样晾着他了,好吗?”

廖子君终于露出了微微的愕然,不明白唐樱的话锋何以突转。

“我知道你怪他,可他当年也是被大势挟裹,身不由己,所以,我求你原谅他。”唐樱淌下一滴泪,道出了真正的来意,“你们和好吧,我真的不能……不能看着他不幸福……”

眼前的女孩是如此真挚剔透,更让廖子君感到自己全身污秽。

唐樱从小在与世无争的小镇里长大,甜美,天真,一心为善,当然不懂如何用计留住男人,可廖子君是工于心计的美狄亚,她能逼走徐恩砚一次,就能逼走第二次。

“他在我身边,每一点幸福都会被家仇磨平,唐樱,你应该让他远离我。”廖子君紫裙曳地,扬起一片轻尘,一拂即逝,“其实很简单,让你父亲打电话叫他回去,他一定会跟你回去的,他无颜违抗唐家……如果你父亲坚持让你们结婚,他会娶你的,而我……我也会成全你们。”

“子君姐,你这辈子,有没有成全过你自己?”唐樱最后这么问道。

廖子君在窗前静立,单腿站得极直,像一棵没有叶子的杨柳,只剩颀秀的躯干,“其实我一直都在成全自己,你没发现吗?”

“酗子,还要加点冰糖吗?”老板娘拿起柜台上的冰糖罐子冲徐恩砚摇了摇,里面只剩了一颗,滴溜滴溜地响着,“就这一颗,干脆给你了吧。”

最后一颗冰糖在徐恩砚的水豆腐里淡淡化开,徐恩砚望着那只透亮的玻璃罐子,它被店里的塑料帘子染上了绿幽幽的光,他想象着里面装满萤火虫的久违模样。

“老板娘,这只罐子也给我好吗?”

是夜,徐恩砚迎着微风爬上了寂寂的山头,开始寻找山中那些发光的小生命,它们被风吹得飘起又零落,如流星群朝他扑打而来。他在树丛间穿梭,行经明暗红黑,似浏览了自己半生的颜色。

几粒微光被他拢进手心,细致地封进了方润的玻璃罐子里,转瞬已如一盏明灯。越来越多的萤火虫撞上罐子,冲进瓶口,想追逐和营救里面的同类,他好像把整个世界的光都收集起来了,这会是他用以打动她的一场蜃景。

他不知道的是,此时她早已拄着拐杖悄然尾随过来,就在他身后几重矮丘的地方藏身,遥遥借着他手里的萤火虫灯,望见他一头一脸的泥和草,望见他仍在不懈地搜罗空中微亮的飞虫,它们只不过是最羸弱的虫子,却因了那点光,被迷境中的人们奉为救主。

是否世间最稀少、最渺茫的东西,才最叫人难舍?

廖子君看了好久,直到把他执迷的样子刻进心里,才用拐杖轻踏软草,折身回去。

在离书店不远的一棵高树下,路过的廖子君听见了一男一女微小的说话声,今夜是七夕,山中总有年轻的恋人相会,两人似乎是在讨论几年前的一个故事,某军官之女受了男友的指使,潜入父亲的军事基地销毁资料。

树下的姑娘眼色烧灼,对那个男人说,“如果你让我去做那件事,我也会的。”

而男人将自己胸口的一枚淡玉摘下,轻柔地为她佩戴了上去。那玉,令廖子君感到怪眼熟的,在哪里见过来着?

廖子君多想上前告诉这个姑娘,不要去做那件事,无论你多爱他,都不要去做。

但那又有什么用,即使重来一次,廖子君恐怕还是不能置徐恩砚于不顾。

她了悟地回到书店,搁下拐杖,歪坐在竹床上看书,未及一炷香的时间,徐恩砚便叩响了书店的门,廖子君懒洋洋抬眼,却见他怀里抱着一只灰色的掉毛生物,骨瘦如柴,皮肉凹陷,两眼却睁得明净。

“小西?”

“我在草丛里发现它的,还差点踢到它,罪过。”徐恩砚笑着在她竹床前蹲下来,把小西交到她怀中,“你说过它是灰色的,身上很瘦,已经到了临终的日子……所以我一看到它,就认出来这是它,还以为它躺在草丛里醒不过来了,但我叫它一声小西,它居然睁开眼睛看我,也没挣扎,就这么跟我回来了,也有可能是没力气挣扎……”他轻软地摸摸小西的头,“我们可以一起……一起陪它走完最后的路。”

“你把他找回来,也是没用的。”廖子君也像他一样去摸小西的脑袋,轻声点出症结,“我敢保证,它还是会溜掉的,只要它还有一口气,就不会留下。”

“那我还会把它找回来。”徐恩砚字真句笃。

她浅浅垂头,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他头顶的两个发旋儿,据说那是聪明而执拗的象征。两个人初初相爱时,她见识了他的聪明,如今,则是这执拗在啃咬她。

他忽地伸手灭了竹床边的小灯,心急地从口袋里取出那只玻璃罐子,一团柔光在两人之间升起,映亮她面纱外的秀眼。

“送给你。”这是他的苦心孤诣,只求她别看轻。

“七夕节的礼物?”廖子君捧起那盏萤火虫灯,双眼弯弯。

“可以这么说。”徐恩砚也试着冲她弯起眼睛。其实他忘了今天是七夕,他从来不去记这些日子。

“你以前都不跟我过这种节日的。”廖子君很感兴趣地将玻璃罐子举到一只眼睛前,钝钝的光影擦伤她的瞳仁,“你说节日都很矫情。”

“以后我会陪你过,每一年都陪你过。”

而她放下萤火虫灯,蓦地冲他荡漾一笑,即使隔了面纱,他仍能看到那笑容的磅礴之美。她抬手抚上他的侧脸,眼神软得可以挤出水来,指尖柔柔地拂过他的发线、眉骨、眼睫、薄唇……这五年,她丢失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之所以没有一死了之,不过就是还想这样看看他,触碰他。

他轻按住她的手,让它停在自己脸上别走。可她却说,“徐恩砚,你回到唐樱那里去吧,至少你和她之间,没有隔着那么多脏东西。”

说时迟那时快,她将玻璃罐子挪到了窗子前,瓶塞闷响一声被拔开,千百只萤火虫奔涌而出,如风暴,如雪崩,如动脉中喷洒的鲜血。万事万物都被照亮了,萤火虫狂莽地飞走,渗进夜空,朝更黑的方向去,如同带走了他所有的光线。

屋里重归幽暗。

“为什么?”他问了又问,“为什么?”

“把它们强留在罐子里,它们很快就会死的,明天早上,我们只会看见它们的一层尸体铺满罐底,像灰尘一样……还不如放走的好,至少我记住的是它们活生生的样子,这样才好。”廖子君没来由地俯身,隔着一层粗布面纱,缠绵地在他唇上吻一下,“徐恩砚,你说呢?”

当夜,唐铁山打电话来,问徐恩砚是否还打算遵守婚约,无论答案是什么,都必须回来一趟说个清楚。

两日后,廖子君去山脚下为徐恩砚和唐樱送行,夏风中飘动的裙摆如同一朵紫云,她好似乘云的仙人,淡淡然,眼眉低垂。当他蓦然回头,只看见弯曲的山路之上,她撑着木头拐杖,就像年少崴脚时的金鸡独立一般逞强。她与往昔同样美好,而他不甚明白,这就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了。

返回小镇后,他不惜为了她而悖逆唐家,挺过了所有的大风大浪,终于可以回去找她时,却发现那间书店已经关了,她不见了,周妈也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

被他骂哭过的小男孩在废弃的书店门口递给他一本书,是那本《阿尔戈英雄》,又黄又旧,像秋叶一般。

“姐姐还你的。”小男孩缩了一下,似乎依然害怕被他胖揍。

徐恩砚翻看那本书,在山上滞留了几个世纪,无休无止地翻书,以为她会给他留些字,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

她曾说过,这本书她再也不会归还,可现在,她以这种方式抹净了一切。

唐樱也没有料到廖子君会走得这般决然,只感到自己胜之不武,在山上找到徐恩砚的时候,他正躲在一方小小的山洞里,洞中的石笋如祭奠的冥烛,他闭目躺于一张平滑硬冷的石床之上,如就地长眠。

唐樱走近他,而他睁开眼看她,眼里无悲无喜。

半年后,唐樱在一片祝福声中嫁给了徐恩砚,他们结婚的照片堂皇地挂在卧室里,可他深夜久久凝视的,仍是钱包里另一个女人的寂寞婚纱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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