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欢聚一堂

云啸天望着坟墓,一脸痛苦的笑容,“露伯,还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我跟露丝丝成亲了,你再也不用担心她没人照顾了。”

露丝丝提酒壶满了杯,“为我们的结合,来一起给我爹敬一杯吧!”

酒洒了一地,溅起了酒珠。这是对死者的安慰,对死者的尊重。

日挂高空,,一片乌云徐徐的掩盖了日光。

俞不凡动员荷花堂上下人全力追杀云啸天,多少个日子过去了毫无结果。

俞不凡纠结,荷花堂办事从来速战速决,可是云啸天一事得不到解决!

难道云啸天是神吗?

马文生一干人回来作了交待,“抓不到云啸天本人。”

俞不凡一脸诧异之色,“什么,抓不到人!”

马文生垂首不敢正视俞不凡,“抓不到!”

俞不凡责备起来,“难道你们这么多人都斗不过他一人?”

马文生还是不敢正视俞不凡,“不是。”

俞不凡满含谴责的意思,“那是什么?”

马文生抬头望了一眼俞不凡,又低下,“他隐藏起来了!”

俞不凡一听就不舒服,“这么多人难道不会找吗?”

马文生声音很低,“我们这段时间一直在找,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俞不凡叱呵起来,“你们就这点能力吗?”

马文生没有更好的理由,凭感觉推测,“我估计……。”

“我不想听理由,传令下去大范围搜查追捕,抓不到你们别回来见我!”俞不凡眼睛瞪得很大,又极度的恼怒!

马文生一干人跟随俞不凡多年,从来没有见识他的脾气这么倔,性子这么拗,似乎不是从前的他,整个人变了,变得让人不能接受。

但马文生一干人还是接受他,服从他。

五年后。

云啸天、露丝丝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五岁了,取名为云中鹤。云啸天、露丝丝很恩爱,更宠爱孩子。两人的生活十分简洁、朴素,两人的日子也很苦。

孩子让他俩的日子多了几分乐趣、色彩。

云啸天自从有了家,退隐了江湖,不问江湖事,也收起他的利器大刀。他感觉刀、江湖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家。

云啸天懂得珍惜这个家。

云啸天知道这个家的生活实在不易,在屋前开荒,种菜。

土地的菜,每一株排列整齐,生长的欣欣向荣,可鲜,可艳。云啸天没事则泡在菜园子给菜灌水施肥。他做事的每个细节,每个动作体现了他既耐心,又细心。

有时候他呆半天不出来,不嫌脏,不嫌累。似乎他成了农夫了。与其说他像刀客,倒不如说他更像农夫。

云啸天的精神无人替代。

露丝丝做好了饭菜,抱着孩子木立门口使唤。

云啸天的事没完,他总是让露丝丝跟孩子先吃。云啸天每次都是这样,他认为饭可以等,事不可以等,饭可以拖,事不可以拖。

他的观念事情高于一切。

露丝丝依旧像往常一样等,等云啸天回来,菜已凉了。露丝丝去暖菜,云啸天带孩子嘻耍。

菜再次上桌,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

云中鹤望着云啸天闪动可爱的眼神,“爹,我饿了。”

云啸天抚摸云中鹤的头,“我们现在就开餐。”

一家三口欢聚一桌,是人生最开心,最美满,最浪漫,甚至最幸福的事。

有什么比欢聚更重要呢?

云啸天喜欢往云中鹤碗里挟菜,露丝丝喜欢往云啸天碗里挟菜,

云中鹤人小嘴馋,看见肉争着想吃。

露丝丝不但没有往云中鹤碗里挟,反而呵斥云中鹤,“好孩子听话,让你爹吃,你爹为这个家操劳比我俩辛苦!”

云中鹤当然闹着不肯,不让。

云啸天对露丝丝笑笑,又对云中鹤笑笑,“没事,给孩子吃吧!”

露丝丝挟着肉又送回云啸天碗中,“别宠坏孩子了。”

云啸天看到云中鹤清瘦的样子,不忍心自己吃了,重又挟回云中鹤碗里,“还是孩子吃吧!”

露丝丝眼光又鼓又大,瞪着云中鹤,“听话不准吃,听话不准吃!”

云啸天理解露丝丝,更理解云中鹤,将肉一分为二,云中鹤一半,他一半。

露丝丝叹了口气,“这是家里唯一一块肉了,至所以让你吃,你比我们劳累!”

云啸天笑了,却是苦笑。

露丝丝望了望桌上菜,又望了望云啸天,“吃完饭,我打算去城里买点肉,家里好久没有肉了!”

云啸天能理解,能懂,更能懂露丝丝对家的一翻苦心!

夜已深。

夜空有月,朦朦胧胧的月牙儿。

露丝丝难以入眠,独坐窗前。她心里有个结,解不开的解,没有人知道,只有她自己知道。

露丝丝对着月牙儿,想起今天遇到的一件事,久久的盘旋脑海中挥之不去——

露丝丝提着菜篮途经一条河桥中,河岸正有俩个女人洗搓衣裳。

露丝丝正当挪身,忽听一个女人传来声音,“哎,你有没有听说过江湖上有一个撼人的传闻!”

另一个女人怀着好奇的声音,“什么传闻,被你说得那么神密!”

一个女人声音洪亮,“江湖上第一大帮荷花堂堂主喜欢一个普通女子,这女子反不喜欢他,一直躲着他。”

Back to Top